西安医保什么

西安市的医疗保险制度包括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两种类型,统称为基本医疗保险。这是一种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旨在减轻居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通过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保险费,形成医保基金,当参保人员就医时,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门(急)诊待遇: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一级医院为70%,二级医院为60%,三级医院为50%。

住院待遇:根据医院级别,报销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88%,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住院类待遇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门(急)诊待遇: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住院待遇: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级别和分级诊疗要求按规定支付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门诊慢性病:年度起付标准为350元,特定疾病(如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5%;肺结核(耐多药)、大骨节病、氟骨病、克山病报销比例为70%。

门诊特殊病种:具体报销比例和政策未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一些特殊疾病的治疗费用报销。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2024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7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7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