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级乙级测绘范围
甲级测绘和乙级测绘的范围分别如下:
甲级测绘范围
地形图、教学地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及地方政区地图、电子地图、真三维地图、其他专用地图。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海域权属测绘等不动产测绘,以及不动产测绘监理。
基础测量(包括地形测量、控制测量、工程测量等)、海洋测绘(包括海岸线测绘、航道测绘、海底地形测绘等)、地质勘探(包括矿山勘探、地质灾害调查等)、土地利用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地籍调查(包括土地登记、土地确权等)、地理信息系统(包括GIS系统设计、开发、应用等)。
地理国情普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集成及更新、空间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地理信息系统建设、道路、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海洋资源与环境调查、GIS技术及应用等。
乙级测绘范围
不得从事世界和全国政区地图、超出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教学地图编制。
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
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水准、三角、天文测量,B级及以上卫星定位测量,专业重力测量,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坐标参考框架服务。
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线状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