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博士学位单位

新增博士学位单位

新增博士学位单位

根据提供的信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2023年度审核中批准了37个新增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些单位自批准之日起,可以开始进行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

西北政法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重庆理工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高校办学实力、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和学术地位的重要体现,对于高校提升办学层次、增强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