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申请微利房条件

深圳户口申请微利房的条件如下:

具有深圳市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并在深圳生活的单身居民,且已满26周岁。

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

申请对象必须是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并且申请人及配偶的户籍迁入特区(或深圳市),以及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均在2002年12月31日之前

申请2002年至2004年三年的家庭平均收入在6万元以下

申请人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深圳市社会保险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且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并且在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深圳市户籍,且没有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在本市享受过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个人的实际情况,仔细核对上述条件,以确保符合申请微利房的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