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餐饮店监管责任

在疫情期间,餐饮店的监管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落实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作为疫情防控责任主体,需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摸清员工人员底数,落实疫情防控物资和措施,并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疫情期间餐厅堂食行为指南》。

餐饮单位应开展食品原料自查工作,及时清理、销毁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强化日常监管

市县两级监管部门通过全面排查、重点巡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餐饮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环节安全监管。

监管部门要求餐饮门店在经营场所公示疫情防控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群防群控意识。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加强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风险防控,严格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烧熟煮透。

严格食堂餐饮管理

封控区、方舱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落实人员健康防护,确保本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单位订餐应选择加工制作、配送条件较好且食品经营许可证“单位类型”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