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散装红酒
海关对散装红酒的定义和管理规定如下:
新的海关编码子目录
根据深圳维仕堡酒业有限公司的信息,新的海关编码子目录2204.22将于2017年被收录在第6版HS海关统一商品名称和编码系统中。根据这个编码,以10升以下容器盛装的葡萄酒将被认定为“限制包装”产品,而非是散装酒。
旧的分类
在新的编码实施之前,2204.2编码含有两个子目录编码:
2204.21:2升及以下容量葡萄酒商品
2204.29:2升以上容量葡萄酒,通常被定义为散装酒。
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
进口红酒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等税费情况如下:
商品编码:2204210000(小包装的鲜葡萄酿造的酒,指装入两升及以下容器的)
最惠国税率:14%
消费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