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成果责任
房产测绘成果的责任主要由 测绘单位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相关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测绘单位必须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这包括确保测绘成果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后完成,测量结果符合城市规划批准的条件,以及分摊公用建筑与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约定的相一致等。
具体责任包括:
质量负责:
测绘单位应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负全责,保证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信用管理:
通过信用管理措施,如《成都市房产测绘机构信用管理办法》,对房产测绘机构进行质量抽检,对质量差、信用低的机构按规定进行分级差异化管理,以促使房产测绘机构保障成果质量。
法律责任:
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因房产测绘成果质量引起的问题,由测绘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测绘单位在测绘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弄虚作假或测算失误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技术指导和监督:
房产测绘单位应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技术水平。
综上所述,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责任明确由测绘单位承担,他们必须确保成果的质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通过信用管理手段,可以进一步促使房产测绘机构提高成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