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水景观设计节点规则

滨水景观设计节点的规则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防洪原则

滨水景观不仅要满足休闲、娱乐等功能,还需具备防洪功能。设计时应考虑水生植物或亲水乔木,以增强堤坝的防洪能力,确保在丰水期或洪水期间,堤坝之上的景观不受影响。

生态原则

滨水景观规划、设计应注重创造性保护工作,调配地域内的有限资源,保护美景和生态自然,同时创造市民及游客渴望滞留的休憩场所。

美观与实用原则

滨水景观设计应将审美功能和实用功能创造性地融合在一起,完成对历史和文化之美的揭示与再现。

植物多样性原则

在滨水区沿线应形成一条连续的公共绿化地带,强调场所的公共性、功能内容的多样性、水体的可接近性及滨水景观的生态化设计。

空间层次丰富原则

滨水景观设计中立体设计包括软质景观设计和硬质景观设计,通过上下层平台、道路等手法进行空间转换和高差创造,增加空间的游赏层次。

城市景观统一原则

滨水景观带上可以结合布置城市空间系统绿地、公园,营造出宜人的城市生态环境。在适当的地点进行节点的重点处理,放大成广场、公园,在重点地段设置城市地标或环境小品。

因地制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