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院管理规定
测绘院管理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目的:为全面完成建设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服务于经济建设,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测绘工作年年上台阶。
主要任务:
城市规划区1:500、1:1000、1:5000地形图的测绘及制图。
城区建筑物的放线、验线。
城市规划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管线测量、居民住宅平面图测量及建筑物竣工图测量等。
乡镇镇区规划1:1000、1:2000地形图测绘。
经济体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管理制度
全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院长: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令,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严格审批把关,合理使用资金。
负责外单位业务洽谈及各测绘项目合同(测绘任务委托书)的签定。
负责全院生产计划的安排。
全面负责院测绘产品的质量管理工作。
副院长:
组织测绘产品的质量检查验收。
参与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及有效运行的监督和持续改进。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参与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有效运行的监督和持续改进。
参与测绘业务的洽谈,产品要求的确定。
负责测绘项目的技术设计书或作业指导书的编制。
组织制定控制不合格产品出现的纠正及预防措施。
负责对顾客满意度的信息收集。
负责职工的业务培训及规范作业的指导工作。
负责本院测绘项目的资料汇总及包装的管理工作。
负责测绘产品的质量检查、校核工作。
办公室:
负责业务洽谈的接待工作。
负责本院职工的劳资及技术职称晋升的申报工作。
参与本院《内部管理规定》的拟定和修改。
配合生产部门控制原材料的采购。
负责测绘资料的成果归档管理。
负责本院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的管理。
测量队:
参与编制测绘工程项目的策划文件。
负责控制工程项目的生产。
负责识别、验证和保护产品实现过程中的顾客财产。
负责产品的校对、校核及内外业的检查工作。
测绘质量管理规程
项目立项阶段:
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背景、目标、规模、技术路线、经费预算等方面。
项目立项:根据可行性研究结论,进行项目立项审批,明确项目任务、质量目标、进度要求等。
项目设计阶段:
项目设计:编制项目设计书,明确项目的技术路线、方法、步骤、质量控制措施等。
设计评审:组织专家对项目设计书进行评审,确保设计内容完整、合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项目实施阶段:
人员培训:对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掌握所需技能和知识。
设备配置:根据项目需求,配置合适的测绘设备,保证设备性能稳定、精度合格。
作业指导:制定详细的作业指导书,明确作业流程、方法、质量控制要求等。
作业实施: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测绘作业,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测绘数据准确、可靠。
过程检查:对测绘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质量。
项目成果验收阶段:
成果整理:对测绘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处理,形成成果报告。
成果评审:组织专家对成果报告进行评审,确保成果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验收合格:根据评审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质量持续改进阶段:
质量回访:对已完成的测绘项目进行质量回访,了解用户满意度,收集意见和建议。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生产定额、工效、考核细则、 技术管理办法、 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员工守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尊重领导,服从指挥和调动,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
维护公司利益,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贪污舞弊或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活动。
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和业务机密。
岗位职责
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