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院管理规定

测绘院管理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则

目的:为全面完成建设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服务于经济建设,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测绘工作年年上台阶。

主要任务:

城市规划区1:500、1:1000、1:5000地形图的测绘及制图。

城区建筑物的放线、验线。

城市规划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管线测量、居民住宅平面图测量及建筑物竣工图测量等。

乡镇镇区规划1:1000、1:2000地形图测绘。

经济体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管理制度

全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院长: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令,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严格审批把关,合理使用资金。

负责外单位业务洽谈及各测绘项目合同(测绘任务委托书)的签定。

负责全院生产计划的安排。

全面负责院测绘产品的质量管理工作。

副院长:

组织测绘产品的质量检查验收。

参与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及有效运行的监督和持续改进。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参与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有效运行的监督和持续改进。

参与测绘业务的洽谈,产品要求的确定。

负责测绘项目的技术设计书或作业指导书的编制。

组织制定控制不合格产品出现的纠正及预防措施。

负责对顾客满意度的信息收集。

负责职工的业务培训及规范作业的指导工作。

负责本院测绘项目的资料汇总及包装的管理工作。

负责测绘产品的质量检查、校核工作。

办公室:

负责业务洽谈的接待工作。

负责本院职工的劳资及技术职称晋升的申报工作。

参与本院《内部管理规定》的拟定和修改。

配合生产部门控制原材料的采购。

负责测绘资料的成果归档管理。

负责本院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的管理。

测量队:

参与编制测绘工程项目的策划文件。

负责控制工程项目的生产。

负责识别、验证和保护产品实现过程中的顾客财产。

负责产品的校对、校核及内外业的检查工作。

测绘质量管理规程

项目立项阶段

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背景、目标、规模、技术路线、经费预算等方面。

项目立项:根据可行性研究结论,进行项目立项审批,明确项目任务、质量目标、进度要求等。

项目设计阶段

项目设计:编制项目设计书,明确项目的技术路线、方法、步骤、质量控制措施等。

设计评审:组织专家对项目设计书进行评审,确保设计内容完整、合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项目实施阶段

人员培训:对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掌握所需技能和知识。

设备配置:根据项目需求,配置合适的测绘设备,保证设备性能稳定、精度合格。

作业指导:制定详细的作业指导书,明确作业流程、方法、质量控制要求等。

作业实施: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测绘作业,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测绘数据准确、可靠。

过程检查:对测绘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质量。

项目成果验收阶段

成果整理:对测绘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处理,形成成果报告。

成果评审:组织专家对成果报告进行评审,确保成果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验收合格:根据评审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质量持续改进阶段

质量回访:对已完成的测绘项目进行质量回访,了解用户满意度,收集意见和建议。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生产定额、工效、考核细则技术管理办法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员工守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尊重领导,服从指挥和调动,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

维护公司利益,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贪污舞弊或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活动。

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和业务机密。

岗位职责

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