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的文献综述

离婚财产分割的文献综述

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婚姻法律中的一个重要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文献综述:

夫妻共同财产

定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分割原则: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具体分割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和财产来源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个人财产

定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伤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分割情况:

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割。

财产分割的程序

协议分割: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财产的分割方式,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当双方协议不成时,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特殊情况下的财产分割

隐藏、转移财产:

如一方在婚姻期间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共同财产,可以请求法院在分割时少分或不分给该方。

出轨离婚:

如果离婚是由于一方出轨导致,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可能获得偏向。

子女抚养权

考虑因素:

在分割财产的同时,法院也会同等考虑双方的情况,以及哪一方更有利于子女的抚养和成长。

债务处理

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

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财等个人债务,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以上是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对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综述。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而异,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