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依据:《测绘法》第四十条

处罚基准

给予警告

责令改正

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损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失去使用效能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

处罚基准

给予警告

责令改正

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