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申请补助条件

博士研究生申请补助条件

博士研究生申请补助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录取状态:

已被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学术表现:

具有较好的学术表现和研究潜力。

奖学金情况:

未获得其他国内外奖学金或补助资助。

行为记录:

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年龄要求:

根据不同计划可能有所不同,例如不超过40周岁。

户口要求:

部分计划可能要求具有特定地区的户口,如厦门户口。

社会保险:

在申请时,申请者需在厦门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

人事关系:

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

资助标准:

理工农医科每人每年25万元人民币,社文科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具体分配为生活经费和科研补助。

申请时间:

新引进人才应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