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申请补助条件
博士研究生申请补助条件
博士研究生申请补助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录取状态:
已被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学术表现:
具有较好的学术表现和研究潜力。
奖学金情况:
未获得其他国内外奖学金或补助资助。
行为记录:
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年龄要求:
根据不同计划可能有所不同,例如不超过40周岁。
户口要求:
部分计划可能要求具有特定地区的户口,如厦门户口。
社会保险:
在申请时,申请者需在厦门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
人事关系:
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
资助标准:
理工农医科每人每年25万元人民币,社文科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具体分配为生活经费和科研补助。
申请时间:
新引进人才应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