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退站证明

博士后退站证明

博士后退站证明通常是指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完成其研究任务或达到退站条件后,由流动站或合作导师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以下是博士后退站证明的一般内容和流程:

退站证明内容

博士后姓名:证明中应明确列出博士后的姓名。

全国博管会编号:博士后的唯一编号,用于识别身份。

退站原因:简要说明博士后退站的原因。

签字:包括博士后本人、导师以及流动站站长的签字和公章。

流动站设站单位意见:流动站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表示同意退站。

退站流程

提出退站申请:

博士后提前1至2个月联系流动站和合作导师,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并提供新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托管证明。

薪酬停发:

合作导师明确薪酬停发时间并签署意见,招收单位确定薪酬停发时间并经过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博管办。

审批:

学校博管办审批通过后,退站人员到学校博管办领取《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电子版。

网上退站手续:

退站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上传盖章后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及接收函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托管证明的电子版,并办理网上退站手续。

审核上报:

退站申请经流动站设站单位和学校博管办审核后,上报至江西省博管办审批。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