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伤评级标准
广州工伤评级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极重度智能损伤
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伤残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伤残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伤残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