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伤评级标准

广州工伤评级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极重度智能损伤

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伤残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伤残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伤残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