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师行为特征
景观设计师的行为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责任感:
景观设计师需要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将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作为设计工作的核心部分,并贯彻到每一个设计项目中。
事业心和创造欲:
设计师应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创造欲,不断追求创新,希望通过设计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
合作精神:
景观设计不是个人主义的表现,而是需要设计师与他人(如土地运营商、开发商等)合作,综合各种意见和需求,共同创造出服务于大众的景观作品。
钻研精神:
景观设计师需要不断学习和钻研,掌握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设计需求和市场趋势。
专业度:
设计师应具备专业综合知识,能够把握不同尺度的景观经济度,并在设计中体现出高、中、低不同层次的需求。
职业度:
景观设计师不仅是创意的“舵手”,也是施工过程中的“杀手”,需要用心去创造新景观,并且要能够现场指导施工,确保设计效果的实现。
人本主义精神:
设计师应尊重每一个生命,对待自然和人都充满爱,体现出一种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勤奋度:
设计师需要勤奋学习,不断向上,了解景观设计的上下左右衔接关系,确保设计的连贯性和整体性。
现场服务意识:
设计师需要到现场服务,进行设计图交底和现场指导,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对竣工效果的把控:
设计师应追求竣工效果的生长性和经典性,确保设计作品能够经受时间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