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校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毕业要求有哪些?

北京高校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毕业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术水平要求

  1. 研究成果: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完成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并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具体数量要求根据各高校、各学科专业有所不同。

  2. 科研项目:在职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部分高校要求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3. 学术交流:在职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学术水平。部分高校要求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国际学术会议。

二、学位论文要求

  1. 论文选题: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选择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前瞻性的课题进行研究。论文选题应与所在学科领域相关,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 论文结构: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包括摘要、关键词、引言、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实验结果、结论等部分。论文结构应完整、严谨,符合学术规范。

  3. 论文质量: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论文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严谨性和实用性。具体质量要求根据各高校、各学科专业有所不同。

  4. 论文答辩: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应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校内、校外专家组成,对论文质量进行评审。答辩通过后,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三、学位授予要求

  1. 完成规定学分: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完成规定学分。具体学分要求根据各高校、各学科专业有所不同。

  2. 通过英语水平测试: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通过英语水平测试。具体测试要求根据各高校、各学科专业有所不同。

  3. 通过综合素质考核: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参加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具体考核要求根据各高校、各学科专业有所不同。

  4.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1. 毕业证书: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英语水平测试、通过综合素质考核、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完成学位论文并答辩通过后,可获得毕业证书。

  2. 学位证书: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基础上,还需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方可获得博士学位证书。

总之,北京高校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毕业要求较为严格,旨在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完成各项要求,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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