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方案深度要求
景观设计中方案的深度通常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设计内容和成果要求。以下是详细说明:
第一阶段:概念设计 场地现况勘察与资料收集:
对场地进行详细勘察,收集相关资料。
与业主沟通:确定设计主题和构想。
场地空间概念分析:包括景观方案总平面图、分析图及分区平面图草图。
主要景点透视意向:通过照片或图面辅助说明各景点的设计意向。
概念设计说明:详细阐述概念设计的创意和理念。
成果提交:提交A3文本格式的概念设计成果。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 概念设计的进一步完善:
与业主再次沟通,确保概念构思达成共识,并通过专家评审。
总平面效果图:包括分析图、分区平面图、总体鸟瞰效果图及重要节点透视效果图。
竖向设计图:包括各主要剖面和立面图。
植物效果方案:绿化分析图。
方案设计说明:详细描述设计方案的技术和经济指标。
景观工程估算书:根据项目情况出具工程估算。
成果提交:提交A3文本格式的方案设计成果。
第三阶段: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
依据方案成果与业主、建筑设计院再次沟通,深化设计方案的初步设计。
设计深度的具体要求
设计内容:设计内容应符合规划有关强制性要求,确保总平面图在划定的规划控制线范围内设计布置,不擅自改变规划控制线外用地和道路现状。
总平面图:应准确反映建筑层数、建筑正负零标高、场地设计标高、建筑间距、建筑与道路关系等内容。坡地建筑应完整表达竖向设计及反映设计堡坎的位置。总平面图中的地形图应清晰,与新设计内容在线条深度上明确区分,图纸比例精确。
平、立、剖面图:这些图纸内容应相互吻合,平面图须准确注明相关功能,重要地段及重要城市道路的沿街立面须完整、准确表达。
设计意图表达:通过实景融入透视图或建筑模型的方式反映方案设计意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带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方案设计还应符合相关规划的设计深度要求。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参照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建议
充分沟通:在各个设计阶段,与业主和相关团队保持充分沟通,确保设计意图和需求得到充分理解和实现。
遵循规范: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细致入微:在总平面图和详细设计图纸中,注意细节表达,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及时反馈:在方案设计的各个阶段,及时提交成果并进行评审,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通过以上步骤和要求,可以确保景观设计中方案的深度满足项目需求和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