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违停短信通知,不通知车主可否撤销?

在当今社会,随着城市交通的日益拥堵,电子眼等智能交通设施在维护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电子眼在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违停短信通知,却常常引发车主的争议。那么,如果车主没有收到违停短信通知,是否可以撤销处罚呢?本文将从法律、程序和实际情况等方面对此进行探讨。

一、电子眼违停短信通知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停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停放;(二)按照规定停车入位;(三)不得在禁停路段、禁停时间内停放;(四)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急救通道等。”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处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当事人送达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有权要求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出具。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行政处罚决定生效。”

由此可见,电子眼违停短信通知具有法律依据,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二、未收到违停短信通知可否撤销处罚

  1.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车主未收到违停短信通知,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异议,要求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未出具,则处罚决定无效。


  1. 程序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车主认为电子眼违停短信通知处罚不公,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 实际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车主未收到违停短信通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收集证据:收集违停短信通知的相关证据,如截图、打印件等,证明自己未收到通知。

(2)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要求重新调查。

(3)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未及时处理,可以向其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如果车主未收到违停短信通知,可以依法申请撤销处罚。但在实际操作中,车主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三、如何避免未收到违停短信通知的情况

  1. 关注短信通知:车主应关注自己手机中的短信通知,以便及时了解违停信息。

  2. 保持手机畅通:确保手机电量充足,避免因手机关机或欠费等原因导致未收到通知。

  3. 注册电子警察账户:注册电子警察账户,关注违停信息,以便及时处理。

  4. 诚信守法: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减少违停行为。

综上所述,电子眼违停短信通知具有法律依据,车主未收到通知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撤销处罚。但车主在实际操作中,应关注短信通知,保持手机畅通,诚信守法,以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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