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实验小学招生标准

宁阳实验小学招生标准

宁阳县实验小学的招生标准如下:

招生对象:小学新生应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延缓入学: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教育学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请您根据这些标准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