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小票税率

餐饮小票的税率根据纳税人种类和销售额的不同而有所区分:

一般纳税人

提供餐饮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提供餐饮服务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此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8号),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该政策原定于2020年底到期,但已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号)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进一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2〕2号),该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最终,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4号),该政策再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最新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4〕5号),该政策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因此,截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餐饮服务的征收率仍为1%。

建议:

餐饮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确认纳税人种类,并了解当前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以确保正确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合规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