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餐饮服务许可
食品餐饮服务许可是 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启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2016年2月,卫生许可证正式取消,将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即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
所需资料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预先核准名称的证明。
餐饮服务场所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携带资料向窗口提交申请。
2. 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领取《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发放《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 审核部门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 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有效期
《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