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在职博士学位授予标准是什么?
中国社科院在职博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概述
中国社科院在职博士学位授予标准是指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攻读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论文撰写和答辩等环节后,符合一定条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授予博士学位的标准。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社科院在职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相关内容。
二、入学条件
学历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
工作经验:具有2年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
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5周岁。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综合素质: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三、课程学习
课程设置:在职博士研究生需修满规定的学分,包括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等。
课程考核:课程考核方式包括考试、论文、报告、答辩等。
学分要求:在职博士研究生需修满规定学分,具体学分要求由各专业方向根据培养方案制定。
四、论文撰写与答辩
论文选题:在职博士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兴趣,确定论文选题。
论文撰写:在职博士研究生需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撰写工作。
论文评审:论文完成后,需经过导师、同行专家评审。
论文答辩:论文评审合格后,需进行论文答辩。
五、学位授予条件
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论文通过评审,答辩合格。
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科研项目或取得其他学术成果。
六、其他要求
在职博士研究生需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
在职博士研究生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在职博士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取得博士学位。
七、总结
中国社科院在职博士学位授予标准旨在选拔和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在职博士研究生需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论文撰写和答辩等环节后,符合一定条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授予博士学位。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需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我国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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