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申报流程
南京市工伤申请流程如下:
快报/备案
工伤事故发生一个月内,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报告》(附件1),并送至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水西门大街)工伤柜台进行备案。若一个月内未备案且来不及准备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报,则申请工伤认定之前的医疗费用,社保不予报销。
工伤认定申请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附件2)。
提供受伤员工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若是劳务派遣员工,需准备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若已进行快报备案,携带工伤认定申请报告。
准备受伤员工的病理材料,包括病历、疾病诊断书(病假条)、出院小结、手术记录、拍片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送至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受理柜台,进行工伤认定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会出具黄联凭证,60日后下达工伤认定书,单位凭黄联凭证领取。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即可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准备材料包括:填写《南京市工伤医疗费用核定申报表》(附件3)、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等。
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送至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鉴定柜台(每月1-20日受理),材料审核无误后,会出具蓝色回执及白色通知单,通知员工进行鉴定。员工按指示自行前去鉴定,鉴定完毕后30日下达劳动能力鉴定书,单位凭蓝色回执领取。
建议:
工伤发生后应尽快进行快报备案,以确保后续流程顺利进行。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流程及时提交申请,以确保工伤认定和医疗费用报销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