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

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

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办园条件

园址安全:

园址应远离危险源,无空气、水源和噪音污染,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

园舍建筑:

园舍建筑应符合幼儿特点及安全卫生要求,无危房,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2平方米,布局合理。

教室设施:

每班应设有宽敞、明亮、洁净的活动室(农村幼儿园不少于50平方米),以及配套的寝室、盥洗室、厕所、贮藏室等。

户外活动场地:

应有相应的户外活动场地(绿草坪),生均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园内绿化面积不低于占地面积的40%。

行政及辅助设施:

应设有园长室、财务室、教师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保健室、隔离室、厨房、保管室、传达室、家长接待室等,寄宿制幼儿园还应有浴室、洗衣间等。

专门活动室:

按每三班设一间的比例配备专门活动室(如音体室、图书室、美工室、科学室等)。

运动设施:

有幼儿玩水、玩沙的场地及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有30米的直跑道和相应的大型运动器具。

室内设备:

活动室内设备齐全、安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幼儿桌椅和单人床,有完备的生活和卫生用品,以及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

卫生保健设施:

专门活动室、保健室、隔离室、盥洗室、厨房等的设施设备齐全,并符合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