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收养子女的户口问题
深圳收养子女的户口问题涉及一系列具体的条件和流程,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基本条件
收养人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例如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有合法产权住房或租赁住房满五年、社保满五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审批流程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从受理申请到批准,整个流程在50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
被收养人的《户口簿》
具体办理步骤
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