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小学招生政策
富阳小学招生政策
富阳区的义务教育小学招生政策遵循以下原则:
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近入学,各小学按划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
核定班额,计划招生:
各小学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班额和班级数组织招生,班额原则上为40人以内。
免试入学: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适度照顾:
在完成教育服务区内学生招生任务并有余额的前提下,允许接受少量符合照顾条件的教育服务区外学生。
招生按批次排定序列录取:
户籍在富阳城区的适龄儿童为教育服务区内学生,其余为照顾就近入学学生。
排序录取办法:
当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可根据落户时间或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民办小学招生:
民办小学在审批地(富阳区)范围内招生,招生不足可在本区范围内补招一次。
“长幼随学”政策:
支持国家生育政策,缓解家庭二孩、三孩接送困难。
“政府购买学位”:
采用此方式控制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比例,并购买部分年级学位。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需持有本区范围的《浙江省居住证》才可申请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