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设置
博士后设置
博士后制度是一种旨在吸引和培养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科研人员的制度,它允许这些人员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机构内进行科学研究工作。以下是关于博士后设置的一些关键信息:
博士后设站单位类型
流动站:
在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一级学科内,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人员的组织。
工作站:
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内,经全国博管会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人员的组织。
分站:
在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下设,可以招收博士后人员的组织。
创新基地:
在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内,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批准,依托流动站招收博士后人员的组织。
依托本部招收单位:
市外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设在本市,经市政府批准依托其本部招收博士后人员的单位。
博士后设站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的科研人员。
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