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停业补偿标准广州
广州餐饮业停业补偿标准如下:
员工补偿
经济补偿:依据员工在餐厅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双倍赔偿:若餐厅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餐厅应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企业补偿
工资支付: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需支付该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停工损失:包括工资、福利及各种费用,具体补偿标准和期限由规定或企业自行确定。
商铺补偿
所有权人补偿:包括对商铺估价补偿及商铺出租的租金损失补偿。
承租人补偿:包括店面装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货物出清损失的补偿、设备搬迁或重置的补偿等,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实际评估确定。
征地补偿
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原用途和所在区域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