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基金委领取生活费
留学基金委领取生活费
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为公派留学人员提供的生活费奖学金通常在以下情况下发放:
发放时间:
奖学金生活费一般按月发放到个人专用银行卡,具体时间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会公布录取结果后的一个月内。
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如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
资助标准:
具体资助标准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生活费金额视所在国家和地区类别不同,通常在1400-1800美元之间。
特殊情况:
如有中途回国、休学、提前回国等情况,奖学金生活费可能会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进行扣发或停发。资助期限内的最后一个月奖学金通常不发放。
回国后处理: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及时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回国报到手续,并进行奖学金生活费的结算和补发。
声明保证:
如果留学人员未在国外领取过奖学金生活费,需要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进行声明保证。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官方网站或相关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