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大学研究生保荐

澳门大学研究生保荐

澳门大学为鼓励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其研究生学位课程,提供了研究生推免(保荐)的资格。以下是申请的基本条件和流程:

申请条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就读澳门各大学或已签署合作协议的内地高等教育院校。

本科阶段成绩优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且初试总成绩达国家一区 A 类线;

本科在读报名之前六个学期成绩绩点达到 GPA>=3.2(4 分制),或 GPA>=4(5 分制),或平均成绩 80 分以上;

4 分制 GPA 达 2.8 以上(5 分制 GPA>=3.0,或平均成绩 75 分以上),并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或取得省部级以上特别优秀的研发、创新、创业、学术成果者。

学生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严重违纪记录。

学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具备独立思考工作能力。

申请时间

每年 11 月 1 日至 2 月 20 日之间。

推荐信要求

推荐人应为申请人所在学院的教学院长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