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大专老师
长沙大专老师的相关信息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人员管理
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
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