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大专老师

长沙大专老师的相关信息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人员管理

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

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