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共有产权房政策
西安共有产权房政策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22周岁。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申请人可以是西安市户籍居民、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或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且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特殊人才”及A、B、C、D、E类人才。
轮候规则
已列入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库的家庭,纳入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库,并予以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购房资格批准(备案)时间对取得购房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建立轮候库。
购买限制
一般情况下,个人占有70%产权,政府占有30%产权,但具体比例根据政策执行可能有所不同。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足5年的,购房人不得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特殊情况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同意,由代持机构按原购买价格回购。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持房屋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注意事项
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共有产权住房。
对于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且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特殊人才”及A、B、C、D、E类人才,申请共有产权房可能有额外的优惠条件。
对于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可自主选择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西安市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