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期间的成果

博士期间的成果

博士期间的成果在评定职称时确实可以发挥作用,但通常这些成果需要在评定副高职称时三年以内的相关成果,并且不能超过三年期限。因此,博士期间的成果在评定副高职称时可能无法全部使用,通常需要结合新的科研成果。在选择代表性成果时,一般会选择三项成果。

科研成果

博士期间的研究成果可以用于评定副高职称,但通常限制在三年以内的成果。

需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三项成果进行评定。

代表性成果示例

发表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的学术论文。

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及其成果。

重要科研获奖情况。

授权的专利。

创新性成果要求

成果必须是博士生在攻读期间独立完成的,并且与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密切相关。

至少有一篇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期刊论文是与导师合作完成的。

学术成果清单

近五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情况。

近五年内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情况。

近五年内的重要科研获奖情况。

近五年内授权的专利。

以上信息可以帮助您了解博士期间成果在职称评定中的应用及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