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内退学1个月后办理
达内退学1个月后办理的步骤如下:
提出申请
自动退学的本人提出申请,经多次多方劝阻无效,由分管学生的副书记和指导员签字报学院领导批准。
学院审批
学院领导同意签字并盖公章后,教学干事填写退学申请表及学院报告,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审核
退学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报告,送教务处审核。
主管校长批准
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作退学处理。
办理离校手续
经批准退学的学生必须在退学文件公布后的1个月之内办理好所有离校手续,学校按规定发给相关证明。
建议:
尽早办理退学手续,以确保在退学文件公布后的1个月内完成所有必要程序。
与学院、教务处和主管校长保持沟通,确保每一步骤都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