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内退学1个月后办理

达内退学1个月后办理的步骤如下:

提出申请

自动退学的本人提出申请,经多次多方劝阻无效,由分管学生的副书记和指导员签字报学院领导批准。

学院审批

学院领导同意签字并盖公章后,教学干事填写退学申请表及学院报告,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审核

退学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提出报告,送教务处审核。

主管校长批准

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作退学处理。

办理离校手续

经批准退学的学生必须在退学文件公布后的1个月之内办理好所有离校手续,学校按规定发给相关证明。

建议:

尽早办理退学手续,以确保在退学文件公布后的1个月内完成所有必要程序。

与学院、教务处和主管校长保持沟通,确保每一步骤都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