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大病限额
截至2024年,武汉职工医保的大病限额如下:
住院医保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 为24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报销上限
为一个保险年度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报销上限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肾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斥、肝移植术后抗排斥的支付限额为24万元。
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的支付限额为25000元。
血友病的支付限额为20000元。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支付限额为12000元。
高血压3级(有心、脑、肾、主动脉并发症之一的)、糖尿病(有感染、心、肾、眼、神经、血管并发症之一的)、慢性肾衰竭(慢性肾病4期及以上)、慢性重度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GOLD3级及以上)、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血管介入治疗术后、心脏瓣膜替换术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经影像学证实并且有严重神经功能缺损)、冠心病(心力衰竭达到难治性终末期心衰阶段)、冠心病外科治疗术后、风湿性心脏病(心力衰竭达到难治性终末期心衰阶段)的支付限额为7000元。
此外,根据最新的信息,武汉市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由目前的30万元提高到明年的50万元。
建议:
参保人员在住院治疗费用超过24万元时,可在大额医疗保险中报销剩余费用,最高报销限额为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