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高级教师评定条件

小学高级教师评定条件

小学高级教师评定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和任职年限

大学专科毕业,并在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对于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

具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

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体系、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如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等。

教学基本功和教学质量

教学基本功扎实,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内容传授正确完整,教学语言准确生动。

教学效果良好,至少1年为优秀。

教育理念和实践

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