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研究生奖励政策

江门研究生奖励政策

江门为研究生提供的奖励和补贴政策较为全面,具体如下:

住房和生活补贴

对于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在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入户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每月可发放住房和生活补贴各1000元,最长期限为2年。

额外补贴

江海区:在江门基础上每月各增加300元的住房和生活补贴(最长享受3年),并额外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的助学金。

新会区: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或购买人才住房优惠20万元;租赁人才住房租金按同地段房屋市场租金基准价的50%计收,租期2年。

台山市:认定台山市紧缺型人才可申请5万元购房补贴。

开平市:在江门基础上给予500元/月特殊津贴。对通过继续教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2万元奖励。

鹤山市:对新引进的硕士给予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最长3年,对教育、卫生健康领域的硕士额外给予最高8万元生活补贴和5万元购房补贴。对通过继续教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3万元的补贴。

奖学金和助学金

硕士生在读研期间,有机会获得奖学金,普通院校的二等奖学金约8000元,一等奖学金至少1万元,有机会争取的国家奖学金为2万元。

硕士研究生的每年补助不得少于6千元。

其他补贴

实习生交通生活补贴:最高1500元/月,交通补贴最高2000元。

“三助”岗位津贴: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具体金额依据岗位和工作时长确定。

项目补助:参与导师、院校的科研项目,根据项目情况获得补助。

博士后补贴

对40岁以下的出站博士后到指定区域工作,给予20-30万元生活补贴;对国(境)外引进出站博士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最高20万元。

在站博士后:给予每年每人最高20万元生活补贴,最长期限2年。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金额和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最新的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