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贵州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是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具体原则如下: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贵州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录取过程中,首先注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同时,学校将综合考生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工作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贵州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录取,对考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三、坚持选拔优秀人才的原则

学校旨在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的优秀人才。录取过程中,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的以下条件:

  1. 学历背景: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

  2. 工作经历:考生须有5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

  3. 科研成果:考生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等。

  4. 学术潜力:考生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兴趣和潜力,能够胜任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

四、坚持分类考试、综合评价的原则

贵州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录取采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的方式。具体包括:

  1. 笔试: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2. 面试:学校将根据笔试成绩,对部分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3. 综合评价: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学术潜力等因素,对考生进行全面评价。

五、坚持动态调整、灵活录取的原则

贵州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灵活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 学科需求: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优先录取具有相关学科背景和科研潜力的考生。

  2. 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录取名额。

  3. 考生表现:根据考生在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表现,综合评价考生素质。

总之,贵州师范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选拔优秀人才的原则,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期待广大优秀人才加入,共同为我国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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