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开题报告中数字符号

论文开题报告中数字符号

在撰写论文开题报告时,数字符号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则:

数字格式

对于小于1的数,应将0列于小数点之前。

大于999的整数和多于三位的小数,应使用半个阿拉伯数字符的小间隔分开,不使用千位分隔符“,”。

数字序号

第一层使用汉字数字加顿号,如“一、二、三”。

第二层使用括号中包含汉字数字,如“(一)(二)(三)”。

第三层使用阿拉伯数字加下脚点,如“1.2.3”。

第四层使用括号中包含阿拉伯数字,如“(1)(2)(3)”。

第五层使用带圈阿拉伯数字,如“①②③”。

数学公式

数学公式应使用斜体,并按照章节编号,例如第2章第3个公式为(2-3),并与段落右边线对齐。

标点符号

题目中不使用标点符号,其它地方按照逗号、句号等标准标点使用,尽量减少感叹号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