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在职研究生招生院校招生简章
随着社会对特殊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特殊教育在职研究生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满足广大在职教师对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的追求,各大院校纷纷开设了特殊教育在职研究生招生项目。本文将详细介绍特殊教育在职研究生招生院校的相关信息,包括招生院校、招生简章、招生条件、报名时间、考试科目等,以帮助广大考生了解相关情况,做好备考准备。
一、招生院校
目前,我国开设特殊教育在职研究生招生项目的院校较多,以下列举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院校:
- 北京师范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
- 东北师范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
- 西南大学
- 河北师范大学
- 首都师范大学
- 江苏师范大学
- 郑州大学
二、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技术、特殊教育管理、特殊教育康复等。
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特殊教育相关工作的在职教师。
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3)从事特殊教育相关工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报名时间:各院校报名时间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的3月至4月。
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各院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考试科目:
(1)初试:政治、英语、专业课一、专业课二。
(2)复试: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
三、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政治科目:考生可参考《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教材。
英语科目:考生可参考《新编英语教程》、《新视野大学英语》等教材。
专业课一:《特殊教育学》,考生可参考《特殊教育学教程》、《特殊教育概论》等教材。
专业课二:《特殊教育心理学》,考生可参考《特殊教育心理学》、《特殊教育心理学原理与应用》等教材。
四、录取与培养
录取: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培养方式:采取集中授课、远程教育、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保证在职教师的学习和工作两不误。
学制:一般为2-3年,具体学制以各院校规定为准。
五、就业前景
特殊教育在职研究生毕业后,可在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教育行政机构等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管理工作。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特殊教育在职研究生将具备广阔的就业前景。
总之,特殊教育在职研究生招生院校众多,为广大在职教师提供了提升专业素养、拓宽职业发展渠道的良好机会。希望广大考生能够充分了解招生院校及招生简章,做好备考准备,顺利实现自己的求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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