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郑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企业注册与纳税

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法人单位。

产业与技术政策

企业从事的研发、生产、经营及服务活动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政策。

知识产权与专有技术

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且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

科技人员比例

大专或同等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研发费用

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2%以上,或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10%以上(当年注册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会计年度确定相关指标)。

诚信记录

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规模与产品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评价指标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其他条件

企业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主营业务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近一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相应要求。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并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建议企业在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时,仔细对照以上条件,确保满足所有要求,以提高申报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