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录取后培养方案

西北政法大学在职博士招生录取后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西北政法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职业道德、深厚法学素养、较强法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法律人才。通过系统、深入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使学员能够熟练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独立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能力,为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培养原则

  1.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员的法学理论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2.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培养学员的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

  3. 坚持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员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4. 坚持开放办学、协同发展的原则,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实务部门的合作,拓宽学员的学术视野和实践平台。

三、培养对象

  1. 具有我国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工作或相关领域研究的人员。

  2. 具有较强的法学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有志于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人员。

  3. 在职人员,能够保证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和实践锻炼。

四、培养方式

  1. 课程学习:在职博士研究生应修满规定学分,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

  2. 研究生导师指导:每位学员配备一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的导师,负责学员的学术指导和实践锻炼。

  3. 学术交流:定期举办学术讲座、研讨会等,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实务专家授课,拓宽学员的学术视野。

  4. 实践锻炼:组织学员参加实习、调研、法律服务等活动,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五、培养内容

  1. 必修课:法学基础理论、法学方法论、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学等。

  2. 选修课:根据学员兴趣和需求,开设专题讲座、前沿问题研讨等课程。

  3. 实践环节:实习、调研、法律服务、学术交流等。

六、培养过程

  1. 入学教育: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教育,使学员了解学校、学院和导师的基本情况,明确培养目标和要求。

  2. 课程学习:学员按照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

  3. 研究生导师指导:导师负责学员的学术指导和实践锻炼,定期召开学术讨论会,帮助学员提高研究能力。

  4. 实践锻炼:学员参加实习、调研、法律服务等活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5. 学术交流:定期举办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拓宽学员的学术视野。

  6. 毕业论文:学员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并进行答辩。

七、考核与评价

  1. 考核方式:课程考核、实践考核、论文答辩等。

  2. 评价标准: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

  3. 考核结果:考核合格者,颁发西北政法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留级、降级或退学处理。

八、毕业与就业

  1. 毕业条件:学员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

  2. 毕业证书:毕业学员颁发西北政法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 就业指导:学校为毕业学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包括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技能培训等。

总之,西北政法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职业道德、深厚法学素养、较强法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法律人才。通过系统、深入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使学员能够熟练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独立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能力,为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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