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照明设计标准
培训机构照明设计标准应参照以下要求:
照度与均匀度
培训机构教室的照度标准应不低于300lx,均匀度不低于0.7。
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值不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灯具布局与安装高度
灯具的布局应充分考虑教室的实际情况,如课桌的排列方向、教室的尺寸、天花板高度等。普通教室课桌呈规律性排列,宜采用顶棚上均匀布灯的一般照明方式。
灯具的安装高度对照明效果有重要影响。普通教室灯具距地面安装高度宜为2.5~2.9m,距课桌面高度宜为1.7~2.1m。
黑板照明
黑板的照明是教室照明设计中的重要环节。宜采用具有非对称光强分布特性的专用灯具进行黑板照明,以减少眩光区和光幕反射区。
眩光控制
教室照明的统一眩光值(URG)不宜大于16。
教室应设窗帘以防止直接眩光,书写板表面应采用耐磨无光泽的材料制成,以防止反射眩光。
显色指数
教室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对于特殊视觉功能教室,如美术教室,显色指数Ra应不小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