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条件

幼儿园的条件

开办幼儿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园舍要求

幼儿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环境无危险、无污染、无噪音。

园舍应坚固、安全、通风、适用,并配备室内外幼儿活动场所。

每班活动室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盥洗室、厕所、消毒间面积应达到一定标准,厕所应为水冲式。

应设有教师办公室、保健室或医务室、储藏室等。

人员要求

园长、教师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或职业学校幼教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保育员、其他工作人员应具有中学以上学历,并获得专业资格证明。

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不得超过1:12,教师与幼儿比例不得超过1:24。

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应专职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具备幼儿教育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老师资格证,并有三年以上幼教工作经验。

资金要求

企事业办、街办集体办幼儿园要有1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固定资产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