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国家课程设置
小学国家课程设置
小学国家课程设置主要包括以下科目:
1. 主要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三年级及以上)
品德与生活(或品德与社会)
科学
2. 附属科目:
体育
艺术(音乐和美术)
健康
法制
信息技术
综合实践
课程实施方面,国家课程要求:
除综合实践活动外,品德与生活(社会)、科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应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每学年上课时间为36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2周。
体育课应贯彻落实“身心健康第一”的原则,每天体育活动时间应达到一小时。
学校从三年级开始开设英语课。
科学、艺术、劳动等课程设置时间提前至一年级,艺术科目包括音乐、美术,并融入传统文化内容。
信息技术课程单列,以适应信息化教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