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不合格,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能要求赔偿金吗?

绩效考核不合格,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能要求赔偿金吗?

在职场中,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双方权益保障的重要依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员工可能会因绩效考核不合格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员工能否要求赔偿金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绩效考核不合格是否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 绩效考核不合格是否属于上述情形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绩效考核不合格并不直接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因为绩效考核不合格并不等同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只有当员工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才能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能否要求赔偿金

  1.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 绩效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对于绩效考核不合格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没有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员工不能要求赔偿金。但是,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违法解除行为,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等,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乘以二。

三、案例分析

某员工甲在一家公司工作五年,因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决定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甲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经调查,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因为甲虽然绩效考核不合格,但经过培训后仍能胜任工作。根据法律规定,甲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乘以二,即赔偿金。

总结

绩效考核不合格并不直接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员工能否要求赔偿金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只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在实际操作中,员工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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