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行的规则
广州的限行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限行时间
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即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和17时至19时,节假日不执行限行政策。
限行区域
包括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仑头隧道、至南沙港快速、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长洲岛、生物岛北面、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等区域。
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等桥梁也纳入限行范围。
限行对象
主要针对非广州市籍的中小客车,包括外地燃油车、外地纯电动和外地插电混动车辆。
限行措施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
限行不分限行措施时段和尾号,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限行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实行“递增”措施,即具体日期的尾号将依次递增一个数字,最多递增5次。
不受限制的情况
未即时登记的新能源小汽车(纯电动小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自4月7日起,仍按照原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
建议:
外地车主应注意避开限行时间和区域,如有需要,可提前预约申请工作日高峰通行,每个自然年不超过1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