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疫情期间没有工资
幼儿园疫情期间没有工资
幼儿园老师在疫情期间是有工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如果幼儿园因疫情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老师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获得工资。
2. 如果停工停产超过一个月,老师应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
3. 若老师在此期间正常提供劳动,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 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提供劳动的老师,幼儿园应与老师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劳动合同或一定比例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地方政府的具体实施细则有所不同。如果有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具体操作指导,请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