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研究生引进政策

厦门的研究生引进政策

厦门的研究生引进政策主要包括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两部分。以下是具体的政策内容:

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新引进到厦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含民办非企业)、驻厦省部属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且符合条件的人才。

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3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到本人账户。

博士:最高5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到本人账户。

申请条件

具有厦门户口。

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以上学位。

“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

年龄要求: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

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申请时限:新引进人才应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