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小孩怎么判
深圳离婚小孩的判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是具体的判决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但若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特殊情况,可由父亲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居住环境、教育背景、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关系等因素。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双方协商一致
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尊重双方的协议。
特殊情况
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法院在判决时会优先考虑这一方。